香港公司注冊的要求相對簡單且靈活
- 公司名稱
可選用中英文名稱,中文需以“有限公司”結(jié)尾,英文以“Limited”結(jié)尾。
名稱不能與現(xiàn)有公司重復,且不得涉及敏感或受限制詞匯(如“銀行”、“信托”等需特殊牌照)。
- 股東和董事
股東:至少1名,可以是自然人或公司,無國籍限制。
董事:至少1名,無國籍限制,股東可兼任董事。
公司秘書:必須任命1名(可由香港居民或持牌秘書公司擔任)。
- 注冊資本
默認標準為1萬港幣(無需驗資),可選用其他貨幣。
注冊資本不要求實際繳納,但需根據(jù)股權(quán)比例承擔有限責任。
- 注冊地址
需提供香港本地實際地址(不可用郵政信箱),用于接收政府信件。通常由秘書公司提供。
- 經(jīng)營范圍
可自定義經(jīng)營范圍(中文或英文),無嚴格限制。若涉及特殊行業(yè)(如金融、教育等),需額外申請牌照。
- 所需文件
股東/董事身份證明(護照或身份證復印件)。
住址證明(如水電費賬單,近3個月內(nèi))。
若股東為公司,需提供公司注冊證書及董事名單
